2013-4-19 12:11| 发布者: old_acnw | 评论: 0
导读: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韩国警察厅11日在警察厅公告博客公告,如果对方已明确拒绝,若还是提出超过3次的见面或是交往要求,可以做为罪犯加以制裁。
依这条法律规定,在对方表明拒绝之后,若对方还是锲而不舍提出要求,则可以被当做变态跟踪行为。即使不到3次,只要造成对方恐惧不安报警处里后,仍然不停止,也同样视为犯罪。但如果没有明确拒绝,那么追求者都不算触法。 这个规定引起很大回响,赞成者认为法律能遏止变态的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安全。然而反对人士则质疑,为什么求爱必须要被数字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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