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立即将这笔现金交给了警察,随之而来的是法律上的复杂争执,最近,这件事发生了一些新变化。 尽管他们很诚实地上交了现金,但还是被老板突然解雇了,老板希望根据法律中“谁捡到归谁(finders keepers)”的依据领取这笔钱。 与此同时,建筑工地的土地所有者和开发商也陷入这场复杂的法律纠纷,另外,还出现了一个人,他声称这笔钱是自己的父亲Stephen Ma为避税而埋下的。 根据最高法院的文件,Stephen Ma的姐夫Peter Chan说,在1993年他们曾拥有该物业,他曾经看到Stephen Ma将50澳元和100澳元面值的钞票捆在一个黑色塑料袋中。 据9news报道,这位姐夫还表示Stephen Ma当年要求他将现金留在自己的房子里,但他拒绝了这一提议。 Peter Chan对警方说,他把钱埋在这里是因为不想把它们存入银行交税。 在证词中,姐夫还说Stephen Ma的家中有很多中文报纸,这些报纸上出现过用笔圈过的标记。 莫里森建筑服务公司(Morrison Construction Services)声称,这笔钱不可能是Stephen Ma的钱,因为他“缺乏实力和能力赚取476630澳元”。 建筑公司称,Stephen Ma“扔掉现金,意味着因此放弃了这些现金”。 最初发现钞票的那位男子也声称,现金所有者“否认了在挖掘过程中移走的那些物品是属于他们的”。 法庭审判还在进行中,擅长遗产和遗嘱类官司的首席律师Christine Smyth警告说,原告人都不太可能获得这笔现金。 她说,如果法庭审判结果是这些人均无权获得这笔钱,那么这笔现金将纳入昆士兰州政府或联邦政府的普通所得中。 为了得到这笔钱,各方也都是费劲了心思。 不过最终的结果如果是充公交给政府的话,没有人能够如愿实现“一夜暴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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