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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后经济刺激:究竟是发现金好还是消费券好?

2020-4-27 19:12| 发布者: yan | 评论: 0 |来自: 原子智库

导读: 4月19日晚,经历了艰难抗疫的本次疫情“震中”武汉,通过微信小程序向全体在汉人员投放首期3000万元消费券。


不止武汉。随着中国疫情防控进入复工复产促消费阶段,南京、深圳、杭州、嘉兴、青岛、北京等众多城市都发放消费券,试图以此刺激疫后消费、恢复经济。

而由于本次疫情波及全球众多国家,除了中国这些城市给居民发放消费券外,很多国家政府则选择直接给居民发现金的方式。那么,发现金还是发消费券,两种不同措施的背后有着怎样的考虑?你是更倾向于发现金还是发消费券?

本期“原子智库”就上述议题就教于多位经济大咖: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副院长朱宁,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京东数科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摩根士丹利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邢自强。听听他们怎么说?

以下为正文:

究竟是补贴企业好还是发钱给居民好?

李迅雷:第一,考虑直接救助国民。我国传统做法上救助企业比较多,以解决就业问题。问题在于,我们能不能也思考一下如何直接救助居民?本次疫情对经济的影响超过次贷危机,居民收入减少,失去工作的比重非常明显,因此对居民的救助力度上应加大。如果1万亿来讲,14亿人口,人均也有700-800元,这是可以考虑的。

第二,关注救助企业的执行效率。很多政策在执行层面不太理想。我希望在政策制定,尤其在对企业进行补助、供应链修复上,一定要考虑到政策执行的难度有多大。如果这个政策执行难度不大,就对;如果政策执行难度很大的一揽子计划,希望提高执行力,不要到后来政策很好,蓝图很好,但执行不下去或执行效率不高。

第三,财政政策应和改革相互配套。利用这次机会,推动改革,比如我们现在面临的结构性问题比较多,城乡问题、居民收入差距问题,这些通过要素市场改革、通过财税改革,能不能推行下去?像居民补贴,给谁?人均收入多少以上的?从这上面可以摸摸底。

邢自强:我们更倾向于“三免一退一发”:免租免息(财政全额贴息)、免社保缴费,退税(2019年所得税),以及发消费券或现金补贴。这是组合拳,而并非单一的某一项举措。

这一政策组合的必要性,核心是保就业。本轮全球新冠大衰退,对中国外需冲击的深度更甚于2008年金融危机。中国经济在经历了一季度的供给冲击之后,虽复工进展斐然,但仍面临全球大衰退、消费低迷带来的需求侧大考。外需持续疲软,势必将给中国出口和就业带来二次冲击。

根据大摩自下而上的行业调研估算,短期摩擦性失业(企业停业导致暂时无班可上)和不充分就业,或者叫亚就业(需求不足导致失去计件工资,或工作时长小于合意水平),峰值可能分别达到总劳动力的10%。其中第二产业(包括制造业和建筑业)的摩擦性失业可能达到2000万。服务业的压力更大,摩擦性失业和不充分就业可能达到制造业的数倍,尤其是零售、住宿餐饮和美容业的就业形势最为吃紧。这是自1990年代末国企改制下岗以来,中国经济面临的最为严峻的就业压力。当然,这一冲击的性质更偏短期而非结构,当前已出台了针对中小企业的一些纾困政策,部分企业在停业期间得以保留降薪的岗位,但非充分就业依然不可小觑。亟需大规模一揽子纾困举措,反哺企业和个人共度难关,避免摩擦性失业转为结构性。

中国财政发力,可以参考他山之石。各国目前推出的一揽子方案,大方向是纾困——也就是用财政的钱、准财政(政策金融)的钱,和国有资源(水电、租金、出行费用)的钱,为企业和个人在停摆期间的损失部分买单。这种做法,旨在缓解“滚雪球”效应,比如个人失业、断供,企业倒闭、坏账。所以,笔者认为,跟中国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曾启用的长期建设债比起来,这次的特别国债,命名为“抗疫特别国债”非常恰当,也即不止用于基建。除了一部分用于基建和公共卫生开支之外,一大半则可聚焦于对中小企业和个人纾困。譬如,发行抗疫特别国债3万亿元,再加上地方专项债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左右,加起来4万亿。

抗疫特别国债的具体用途上,参考各国经验,不外乎 “三免一退一发”:免租免息(财政全额贴息)、免社保缴费,退税(2019年所得税),以及发消费券或现金补贴。跟过去几轮经济周期比较,当前中国坐拥全球最发达的数字支付体系,和完善的税收征缴系统。无论是进行企业退税或者对个人精准发补贴的具体执行能力,都只会比其他国家强,这些纾困措施将帮扶企业和员工在这场全球疫情衰退危机中生存下去。还可以配合上面提到的中长期改革,齐头并进,抵御危机。

为何中国喜欢发消费券而不发现金?

朱宁:和国外发放现金补助有所不同,国内各城市普遍采用消费券的形式来刺激消费。其中区别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国外居民的储蓄意愿和储蓄率较低,居民拿到现金后,通常用于消费;相比之下,国内居民的储蓄意愿很强,直接发放现金,这些钱可能转化成了储蓄,无法达到刺激消费的目的。只有通过发放消费券,政府发放的现金,才能在经济体中流转起来。

李迅雷:国外刺激消费的手段,偏向电子现金支付,而国内城市大多采用消费券,究其差别,在于国情不同。经济下行期间,国内居民特别倾向于储蓄,只要不到穷困潦倒,人们应对危机,总倾向于节衣缩食,储蓄度日。上世纪90年代,日本为了刺激消费,一度也发放现金,随后发现这些现金转化成了储蓄,并没有转化成消费。因此考虑到这一点,这次国内很多城市普遍采用了消费券的形式。

采用消费券主要还是考虑到,中国2月份的生产和消费都出现阶段性暂停。在盘活经济上,消费相比于投资见效更快,它相当于一个点火器,能把消费的热情迅速点燃。消费券主要针对零售消费品和服务性消费,像粮油食品、饮料烟酒和旅游服务消费,这些消费服务都是刚需,能有效改善民众生活水平。

邵宇:与消费券相比,发现金是最简单和最直接的方式,但这取决于政府财政的能力。现金意味着选择权实际上是交给居民个人,居民可以根据实际的消费能力和消费需求来使用。发现金有点类似于给中低收入群体发补助,但是最终现金会大部分被用于所必需的商品。

当然,现金被用于刚需,也是可以达到刺激消费的效果,也是一种正常的刺激。现金被用于刚需的情景下,更方便;而消费券在促进外出消费的效果上可能会更好一点。

国外采用发现金的方式,其实也会有类似的问题,但是国外普遍服务业发达,所以在外消费它是一种常规状态。发现金给百姓,很多时候就被外出消费掉了。但是因为在家消费的成本更低,所以现金对低收入人群的刺激作用仍然是有限的。但是一定会有效果,毕竟钱被发出来了。

发消费券的优缺点?

朱宁:当前国内发放消费券,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因地而异,或说因城而异,还有一个特点,因产业而异,或说因行业而异。这两个特点既是优势,某种程度上也是局限。从区域上讲,受疫情影响大的地区的产品,理当受到特别的支持。而各个城市定点的消费券,优点是有本地扶持,缺点是限制居民消费的空间,造成一定的浪费和扭曲。

消费券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包括旅游、餐饮、娱乐和出行和交通,会带来明显的帮助。但是对其他广大中小型企业来说,还需特别的解困和补助措施,否则刺激帮扶的根基就不牢。

采用移动支付的方式发放消费券,可能有三方面的影响:第一是消费习惯的改变。很多人是没有移动支付账户,他们没办法领取消费券,这是否涉及歧视?第二,现在的移动支付平台,基本是在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之间二选一,是否存在消费强制的可能。第三,和这些移动支付平台相关的零售企业,是否会获益呢?最近,人民银行抓紧推出了DCEP(电子数字货币),可能会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官方或第三方的支付的渠道。

邵宇:消费券如果是用于刚需行业的话,比如衣食住行,其使用率会更高一些。但刚需行业的消费券,发的力度可能比较有限。而对于可选类消费品,比如旅游、汽车,除非消费券力度很大,否则难以有效调动消费意愿,因为毕竟收入受到影响。所以,消费券的组合上可以做一些设计,根据不同商品的弹性来设计。

比如必须消费品,类似柴米油盐,可以少发放一点,但可以保证基本生活的需求;对于弹性比较大的商品,比如旅游、奢侈消费或者升级消费,可以力度大一些,弹性大一点。这样大家才能够被吸引,才能拉动消费。

沈建光:从传导机制的特点来看,“消费券”相对于传统需求管理政策,其目的更明确、作用更直接,这一点满足当前中国的实际需求。当然,“消费券”政策也可能带来副作用,市场往往担心透支未来消费;但就中国内地而言,对这一点尚不必过于担心。原因在于,疫情冲击之下,中国当前消费需求的下降并非居民的主动选择,而是防控要求之下的无奈之举,疫情期间的大量消费需求实际上是被隐藏或压缩的;尽管大量服务消费需求(如餐饮、旅游、文娱等)可能就此沉没,但隐藏的部分实物消费需求却可以被重新激发和挖掘,如家电、汽车、服装等品类,可能一定程度上降低对居民未来消费的透支。具体而言,建议:

一是合理设定“消费券”的使用期限和发放时间。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解禁,消费在二季度已逐步具备一定恢复条件,而三季度开始可能出现报复性反弹。原则上我们建议将“消费券”的使用期限向二季度末之前的这一段时期倾斜。

二是“消费券”的种类设计和发放范围应兼顾稳增长和保民生两个方面,既要考虑照顾餐饮、文娱、旅游等受冲击较大的行业,以稳定服务业增长;也要使“消费券”政策能够发挥一定民生保障作用,重点向困难人群(尤其是疫情)的生活保障需求倾斜——全面派发“消费券”不现实,应关注特定地区、特定行业、特定人群。“消费券”的发放规模应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避免过度透支。

例如,应考虑向重点地区(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特定人群(如中低收入与收入不稳定人群)倾斜;应分情况、分阶段有针对性地鼓励重点产品消费,例如,疫情有效控制之前,防控措施使餐饮、旅游等很大程度上不存在消费条件,而生活必需品、家电、汽车和线上零售相关品类可能是较好的刺激点。

三是科学安排“消费券”的发放金额和资金来源。实施“消费券”政策,必然需要地方财政付出“真金白银”,财政收支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方政府的实施能力。这要求地方政府谨慎评估其财政承受能力,根据当地经济恢复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消费券”的发放金额。

四是中央应协调好财政分担机制,对重点地区给予支持。需要中央层面进一步协调好央地财政的分担机制,对重点省份和地区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以突破地方财政的限制。

除建议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消费券”政策之外,当期也有必要在全国层面再次针对家电、汽车等大件耐用品制定专门的消费提振政策。

刺激消费中央政府层面是否会有动作?

朱宁:中国要搞刺激消费,可以是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做法。鉴于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因此中央政府不可能提供特别大规模的刺激。刺激消费,更多还是依靠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不同的经济和财政状况,实施不同刺激。

这其中就带来一组矛盾: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受疫情冲击的影响较小,其经济韧性和应对能力,相对来说都比较好。由于良好的经济底子,可提供的消费券刺激,又会比较多。而那些经济欠发达、财政状况较差的地区,当地老百姓的生计受疫情冲击巨大,当地对刺激经济,又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可能是发放消费券过程中,我们要面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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