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新闻网 - 澳大利亚新闻 - 澳大利亚中国新闻门户 | Australia Chinese News Portal

 找回密码

搜索
ACNW QR CODE
ACNW WECHAT QR CODE

在中国正当防卫很难?其实是越来越难

2018-9-3 06:13| 发布者: hubert | 评论: 0 |来自: 凤凰网历史

导读: 相信读者们已经听说了开宝马车的昆山花臂男子“龙哥”用刀威胁别人,最后被人反杀的故事。虽然情理上来说,无论是网络还是民间都一边倒地支持白衣大叔手刃这个“祸害”。


汉军的强大在于其养兵于民的政策

可法不容情,在中国大陆被成功判处正当防卫的实在太少——除非一刀致命,否则基本都属于“防卫过当”。可这并非自古以来的传统,而是不到四十年的状况。

朝廷管越多,自卫越困难

我们把目光回转汉唐时期,此时中国民间力量尚有豪强管制,国家力量对基层控制不强。在这个大前提下朝廷对武器的管制也非常薄弱,尤其是汉朝基本处于三不管。扣除周亚夫实在作死置办数百套盔甲准备下葬的案例,我们查遍汉代的律令几乎找不到因为私藏甲胄而违法的记录。在相对宽松的武备条例下,汉代的豪强门公然养起大批门客和部曲。一些强大的豪强手下的部曲数量可以达到数万人,还建立起自己的坞堡,俨然一副欧式封建庄园主的模样。

对于个人来说,战国时期的游侠之风在汉代依旧很浓郁,秦始皇“收天下兵”的政策受到极强的抵制。汉代为表示与暴秦不同,对武器甲胄的管制要松很多。不但正当防卫被允许,甚至血亲复仇也被广泛理解。如果父亲被杀死,那么儿子就有义务替他复仇,不复仇的话非但不会被认为是遵纪守法,反而会被斥责不孝。同理门客的恩主被杀,门客就有为其复仇的义务。汉末赫赫有名的小霸王孙策,就是会许贡的三名门客偷袭而死,当时社会风气可见一斑

相比算得上“滥用私刑”的汉人,唐人的做法就要文明很多。首先正当防卫只有在特定的时刻才能成立。比如我们常听说美国人可以无条件击毙非法传入自家宅邸的入侵者。唐代也一样,不过需要配合唐代的宵禁制度,只有在宵禁之后才能“在家”对‘“非法”闯入的犯人进行反击打死不论。“宵禁”“自家”“闯入”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才能构成正当自卫。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主人家的妻子与外人在自家通奸,那么持有土地和房屋产权的男主人可能凭借自卫条例将其击杀。


唐人已经有了防卫过当和防卫地点等意识

可是如果在大街上遇到别人无故殴打你,那么就得小心了。诚然无故被欧,也属于正当防卫,但如果殴打致残、致死那一样会被判刑,只不过可以“罪减两等”。不过在儒家思想下,“尊长”可以享受一定豁免权,除非将子孙打死,否则便不会被问罪。

和正当防卫一起变得困难的是武器的持有。汉代随意使用的甲胄、弓弩,在此时都被朝廷各种管制,持有甲胄超过三副就要被斩首,骑兵用的马槊,以及往常经常被用来护身的弩,都是明令禁止一般人持有的。同样唐代的社会结构也开始出现散沙化,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增加,过往星罗密布的坞堡开始逐渐减少。证据就是当唐朝瓦解,各路军阀火拼的时候,所有的实权人物都是过去的节度使,再也没有类似东晋祖逖那样的宗帅,跑去中流击楫了。

权力与责任永远是一对孪生兄弟,政府职能的扩大意味着责任的增加。比如在最古老的中华法系里,很多事物是由各个宗族的长老去管理。他们权力极大,根据传统和习惯去决定事物。若族中有女子通奸,那么族长就有权将其浸猪笼,这就是司法裁判权。同样最传统的中国人没有立遗嘱的权利,所有的身后事物都是大家族全体决定,这才会有“亲戚把财产瓜分”“寄养的叔叔伯伯虐待他们”等事情。这说明宗族有着绝对的仲裁权,可以在事实上取代官府的作用。


唐宋之交大家族越来越少

随着时间的推移,历代统治者越来越倾向于将权力死死握在自己的手中。地方流官的权力也随着统治者对社会设计意图的改变,而越来越多地选择直接干涉地方事务。而权力这种东西永远只有这么一点,“政出多门”是不现实的。如果让族中长老裁决女子是否浸猪笼,那要地方官员干什么?要刽子手干什么?如果让一般人持有武器自我防卫甚至血亲复仇,那要捕快干什么?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唐以后对民间武器的管制越来越严格,宋代甚至规定私藏一副甲胄就得被问斩。与武器管制一起变得严格的是自卫越来越困难。值得一提的是,明清之际民间权利反弹,民间武器又一次得到开放。比如康熙就表示:民间的火器再多也多不过吴三桂。朝廷不好好管理国家导致民变,那么无论朝廷有多强的武力也无法镇压,反之老百姓有安生日子过,谁管你满人汉人?汉人老百姓持有武器与否和满清统治是否稳固并没有直接关系。违法者不会在意朝廷是否禁枪,法律只能管住守法者的枪支。那么索性开放枪支管理,让持枪的好人比坏人多即可。

当然话是这么说,国家不担心人民造反,却不能让政府规模退回汉以前的。清朝仍旧要对枪支和自卫进行限制,枪支长度不得超过一尺五寸,同时要在官府备案后百姓才能合法持枪。同样在大马路上遇到歹徒也不能随意射杀,不然就是防卫过当只能减刑不能无罪。


三元里抗英的百姓持有的全是合法枪支

无独有偶在遥远的英吉利也有类似的情况。相信很多读过福尔摩斯的人都有类似的疑问--作为一个没有官方身份的普通公民,他是为何能抓捕罪犯履行公职人员的职责?但这就是19世纪英国的常态。公民普遍对公权力抱有极强的敌意,甚至发生过自发组织人手去砸了警局的事件。

这种发自骨髓的对名为“公权力”的痛恨让英国政府无法扩大警察规模。英国公民的态度过于鲜明,那就是宁可治安差,宁可死在犯罪者的手下也不要国家插手,因为“政府在最好的时候也是坏的”。在对付罪犯上,英国就出现了“城堡法则”,每个英国人的家都是他的城堡,不经主人允许擅自进入者可以无条件击毙不被问罪。这个传统遗留给美国,就是无限制防卫权。同时为防止司法机关滥用公权力,还专门从民间征集陪审团,由他们来判断罪犯是否有罪。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才让英美民众接受由政府而非民间人士执行治安。


SHERIFF这个职位不同于警察,他们往往是退伍老兵甚至工资都是县一级发放,不归联邦管控。

正当防卫什么时候真正开始困难

看到这里相信有部分读者非常不服气吧?美国那么多枪击案怎么不说?中国长期禁枪并且对自卫做出种种限制才让治安变得这么好。可惜凡事有这个想法的人往往年纪不大,在不到四十年前中国人的持枪率并不比美国人差。


冷战时期苏修对中国人民的污蔑就是中国人和美国红脖一样

1963年,山东省对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自卫枪支进行登记,总计有各种枪支2.29万支,子弹220万发。仅昌滩、聊城的3426支短枪中,就有1415支分散在不应持有枪支的人手中,包括中学校长、农场场长,以及服务员、驾驶员等。公安部下拨的500支公安专用枪,在十年时间里,有222支被调换、索要到了其他政府部门。于此相对的是那个时代拥有无限防卫权。人们真的可以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然后被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到了1996年,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加,枪支问题越来越严重。如果一个人和另一个人有仇恨,拿枪将其击毙或者拿刀捅他要害致死,在那个没有普及摄像头的年代,该怎么算?就如这次昆山事件,被认为正当防卫辛苦就是因为从视频看,受害者刀刀往死者要害砍去。反观死者持有管制刀具时下手比较有分寸,所造成的伤害全是皮肉伤,否则受害者也无法追砍他致死。


录像对白衣男子非常不利

如果按照无限防卫权去判案,那么结局肯定是皆大欢喜。可是,录像没有声音,无法证实死者欲“回车拿枪”的传言是否属实,更无法证明死者确实做出对白衣男子和其家人的威胁。这都使“正当防卫”变得无比困难。类似案例非常多,也许真像官方公布的那样,遇到人身威胁,“跑”才是最佳选择吧。

结语

虽然司法程序和司法理念没有过错,逻辑上也能自洽。可是网友们依旧一边倒地支持白衣男;原因无他,全身纹身的“社会人”实在太招大众反感,而且威胁对方和对方家人的人生安全也是这一类“社会人”的习惯。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考虑,白衣男子宁可手起刀落,蹲几年的思维也饱受大众同情。

至于此案结果是法院网开一面,还是依法办事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相关阅读

热门新闻 Hot
关闭

友情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手机版|Archiver| 澳洲新闻在线  

Copyright © 2012 -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Website Design Sydney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