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新闻网 - 澳大利亚新闻 - 澳大利亚中国新闻门户 | Australia Chinese News Portal

 找回密码

搜索
ACNW QR CODE
ACNW WECHAT QR CODE

曾成杰死刑执行通知13日寄出 人12日已枪决

2013-7-15 10:55| 发布者: old_acnw | 评论: 0

【导读】7月12日,社会广泛关注的曾成杰集资诈骗案有了最终结果,案件主犯曾成杰被长沙市中院依法执行死刑。昨日,湖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曾成杰死刑执行通知13日寄出 人12日已枪决)

7月12日,社会广泛关注的曾成杰集资诈骗案有了最终结果,案件主犯曾成杰被长沙市中院依法执行死刑。昨日,湖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集资诈骗金额8 .29亿元

曾鼎新指出,曾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不顾自身偿付能力,使用诈骗方法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在集资诈骗共同犯罪中,曾成杰起组织、指挥作用,系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

曾成杰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造成集资户大量财产损失,既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又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其非法集资总金额34 .5 2亿余元,集资涉及24238人,累计57759人次,案发后仍有17 .71亿余元的集资本金未归还。

集资总额减去还本付息的金额后,曾成杰集资诈骗金额为8 .29亿余元,造成集资户经济损失共计6.2亿元;并且引发当地多起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今年6月最高法核准死刑

曾鼎新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于2011年5月20日判决认定曾成杰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曾成杰提出上诉。2011年12月2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驳回曾成杰的上诉,维持原审对曾成杰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依法讯问了曾成杰,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于2013年6月14日依法作出裁定,核准曾成杰死刑。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曾成杰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当日曾张贴公告

关于死刑执行的公告问题,曾鼎新说:“据我们了解,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执行当日将曾成杰的死刑执行布告贴于法院的公告栏内。因为案卷材料中没有曾成杰的二女儿、儿子的联系方式,故当日执行后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邮寄送达曾成杰的女婿(大女儿丈夫),并通知其于一周之内领取曾成杰的骨灰。”

曾鼎新还介绍,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前留下的遗书、给其儿子的信等遗物,将依法尽快交付家属。执行过程中,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曾成杰之女:

法院肯定知道我爸爸律师的联系方式!

昨晚,曾成杰女儿曾珊通过微博“@曾成杰之女”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应。在其中一条微博中,曾珊认为法院有关“没有家属联系方式”的说法不成立。她说:“我爸爸知道我们的电话号码,再说法院肯定有爸爸的律师的联系方式!法院的这种做法,直接剥夺了我父亲的临终告别权和我们的临终会面权,对这种不人道的行为我们表示极大的愤慨!”

两则微博被误解本意并非道歉

@曾成杰之女:首先声明,我本意并不是向长沙中级法院道歉,他们的所作所为应当受到谴责!鉴于媒体曲解我的原意,现宣布撤销两则被误解的所谓致歉微博。我们一定要通过法律为父亲洗清罪名,讨还公道!感谢所有帮助我父亲案子的人!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为父申冤!希望父亲的案子能够唤醒大家关注法治建设!

执行死刑后两天才接到通知

@曾成杰之女:这是7月14日中午在我父亲执行死刑两天后才接到长沙中院的死刑执行通知。邮寄邮戳时间是时间是7月13日,签发时间是我父亲被枪决的12日。

难道长沙中院唐学平法官不知道刑诉法解释423条的法理以及犯人临终告别权和亲属临终会面权的人道吗?死刑也由注射改为枪决。人权何在?法理何在?天道何在?(综合)

[释疑]

长沙中院:验明正身时告知会见权

学者:明显违法!

前日下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发表微博称:“7月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仝宗锦指出,与规定死刑犯会见近亲属权利的第423条不同,“验明正身”是在前述司法解释的第426条中规定的。该条还规定了与验明正身同时的其他环节,即“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已是“执行死刑前的迫在眉睫时刻”。因为暂定执行死刑的情形并不包括会见近亲属,因此时间上不可能完成申请、通知、亲属赶来、安排会见等过程。由此,长沙中院在对曾成杰执行死刑的会见问题上“明显违法”。(综合)

案情回顾

湖南高院详细介绍曾成杰集资诈骗案

昨日,曾鼎新向新华社记者详细介绍了曾成杰集资诈骗案的案情。他说,曾成杰曾用名曾维亮,男,汉族,1958年11月1日出生,系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他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凿”。

通过不法手段获得项目开发权

2003年6月,湘西州图书馆、体育馆、群艺馆、电力宾馆、东方红市场等(下称“三馆项目”)实行整体开发。曾成杰在自身没有开发资质和资金能力的情况下,仍然决定参与该项目开发竞标。2003年8月,为了获取开发项目的资质和条件,曾成杰挂靠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并以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名义挂靠具有开发资质的吉首市国土房屋综合开发公司参与竞标,随后通过不法手段获取了“三馆项目”的整体开发权。

年回报20%作诱饵向公众集资

2003年11月,曾成杰和范吉湘(另案处理)在吉首市武陵东路湘运宾馆四楼租房挂牌成立“三馆建设工程筹建处”,开始在当地媒体上以大量广告虚假宣传“三馆项目”已由吉首市国土房屋综合开发公司和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驻吉首开发部联合开发。同时,两人商议决定,以邵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驻吉首开发部为集资主体,依托“三馆项目”,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同月15日正式开始以《关于参与“三馆”开发项目的协议书》的形式,以年回报20%为诱饵,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集资。至2004年1月30日,该集资主体变更为三馆公司。

2004年1月30日,曾成杰决定以三馆公司名义对外集资,并先后增加了与集资户签订认购协议书、认购承诺书、认筹投资协议书、认筹投资合同书,直接向集资户开具借条、收据,发售钻石卡、金卡、银卡、普卡等集资形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集资。

设计多种模式组织多人非法集资

2004年10月22日,吉首商贸大世界一期工程正式动工,同年12月9日,一期A栋7339.71㎡面积取得预售许可。至2008年8月28日,该一期工程共计销售回款8400万元,大量商铺房产滞销。

在三馆公司极度缺乏资金和经营亏损的情况下,曾成杰为保持资金链运转,设计多种集资模式,并组织多人以非法方式进行集资。从2003年11月至2008年8月,将集资利率从月息1.67%逐渐提高至10%。曾成杰还给三馆公司员工布置了集资任务,为鼓励员工对外揽资,曾成杰决定对员工按揽资额6%进行奖励。2007年9月开始,曾成杰又决定按集资款存期不同给予集资户奖励,并支付奖励金额累计1.1522亿元。

隐瞒项目亏损事实进行虚假宣传

为维系资金链,曾成杰还隐瞒“三馆项目”吉首商贸大世界一期房产销售的真实情况和项目亏损的事实,用集资款出资,通过当地多家媒体进行虚假宣传,声称三馆公司开发的房产销售好、开发项目多,在三馆公司投资没有任何风险等。此外,曾成杰还通过邀请明星参加公司成立周年庆典等多种活动大肆吹嘘公司实力,并通过花钱为三馆公司和曾成杰个人换取多种社会荣誉,扩大社会影响,骗取集资户的信任,向社会公众大量集资。

曾成杰集资总额34.52亿余元,但是实际投入工程项目支出只有5 .56亿余元,占集资总数16.12%。集资资金被曾成杰以他人名义投资公司、项目或直接转移资产共计2.64亿余元,个人隐匿占有集资款1530万元,将资产转移到邓友云名下1991.768万元,曾正(其长女)直接套取731.99万元。

停止还本付息引发多起群体事件

2008年7月,三馆公司集资款退本付息出现困难。2007年10月和2008年7月,吉首市房地产商会和吉首市政府分别开会要求集资企业降息自救,并要签订协议执行,曾成杰拒绝签订协议,同时为应付政府检查,要求工作人员在给集资户开认筹书时将一份改为两份,表面上降息实际上没有降息。同年8月中旬,因资金链断裂,三馆公司无法足额兑付集资户的集资本息。同年9月上旬,三馆公司停止向集资户还本付息,引发了当地多起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


相关阅读

热门新闻 Hot
关闭

友情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手机版|Archiver| 澳洲新闻在线  

Copyright © 2012 -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Website Design Sydney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