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6-1 11:49| 发布者: gary | 评论: 0 |来自: 网络
桑兰第二任代表律师徐晓冰日前写密信给美国联邦法官,请求法庭在考虑惩罚时,不要惩罚他。言下之意,撒谎者是桑兰。法官驳回其请求,将密信在法院网上公开。 徐晓冰在密信中为自己申辩说,如法庭最终认定其行为违法,责任也应算在桑兰身上,完全是由于原告(桑兰)所做的陈述和她不听律师劝告撤诉,执意要将官司打下去所造成的。徐还请求法官批准他将桑与他的往来通信交给法官私阅。据法律人士解释,徐的说法实际是告诉法官,撒谎者是桑,也是为求自保,出卖客户利益,将滥诉责任推卸给桑。主审法官驳回徐的全部请求,命令其依诉讼程序,将文件通过公开渠道向法官递交。 桑兰和徐晓冰面临遭联邦诉讼程序法惩罚的危机。当年被桑、徐控告的多名被告请求法官对两人的滥诉行为进行惩罚。他们指控桑起诉四年来,一件证据也拿不出来,目的是利用司法敲诈钱财,属于典型的滥诉行为。 5月4日,法官已开出第一张罚单,裁决桑、徐赔偿2.1万美元(16.3万港元)。 1998年,桑兰在纽约参赛练习中摔断颈椎,造成高位截瘫。中国体操协会安排她住在美籍华人刘国生和谢晓红家里养伤。 2011年,她将刘、谢及赛事主办单位时代华纳等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1亿美元(约162亿港元),她还报警指控谢的儿子当年强奸她。警方以“经不起合理质疑”不予立案。 事后桑告诉法院,她是在第一任律师海明的“误导”下报强奸案。但海明则在证词中说,告强奸出自桑的本意,目的是以刑事案受害人的身份取得签证移民美国。 桑兰的跨国官司曾轰动一时。 2011年6月8日,桑的首任代理律师海明发了一份由桑治疗师路平提供的法庭证词,称桑兰受伤后在美生活期间曾遭强奸,施暴者薛伟森是桑在美监护人谢晓红的儿子。
路平说,他去桑家里时,亲眼见到薛把正在睡觉的桑搂在沙发,覆盖毛毡强奸她。由于桑瘫痪后胸部以下失去知觉,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已被性侵。桑当时惊讶地发现下身流血,而薛帮桑擦拭的厕纸上也有血迹。自己亲耳听到桑问为什么会有血?桑当时只有17岁,还是处女。桑随即到纽约警局报案,但未能立案。事后桑与海明关系恶化,互相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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